據媒體報道,近日,一名杭州女生發帖稱自己穿著吊帶裙進入地鐵時被攔了下來,地鐵安保人員要求她穿上外套,最后她穿了朋友的襯衫才順利進入地鐵。對此,事發地鐵站站長表示,工作人員是基于好心,因為站內外溫差大,怕她感冒。杭州市地鐵運營分公司工作人員表示,杭州地鐵目前僅對赤膊、赤腳者禁止乘車,沒有規定穿吊帶不能乘車,對這位乘客帶來的困擾表達真誠的歉意,也希望找到這位乘客的電話,當面溝通。

穿吊帶不讓進地鐵?這一匪夷所思的操作,很快引發了輿論的強烈質疑。杭州地鐵方面在第一時間道歉,回應還算及時。但承認錯誤之外,卻還要以“怕乘客感冒”的托辭為己方的錯誤行為辯護,讓人不太能理解。
根據乘客方面的描述,地鐵方面阻攔其進入的理由是吊帶“屬于衣衫不整”,根本沒有涉及感冒與否的問題。退一萬步來講,即便是為乘客考慮,地鐵工作人員也應該是對其提出建議,而非直接強制阻止乘客進站。
畢竟,現行的杭州地鐵乘客守則對乘客穿著方面只有如下規定:“禁止赤腳、赤膊、醉酒者、烈性傳染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進站、乘車。”這條規定中并沒有涉及到所謂“衣衫不整”的問題。更何況,吊帶是在夏季大街小巷很常見的著裝,也絕對算不上衣衫不整。穿著清涼不是該被阻止進入地鐵的理由,也不是可以被騷擾侵犯的理由。在法無禁止的前提下,任何人都享有不被干預的穿衣自由。
事實上,不只是地鐵著裝,這種自由也應該實現在很多方面。比如,此前廣州一位畫著哥特妝的女生在搭乘地鐵時,被安檢員要求當場卸妝,就同樣引發了廣泛討論。廣州地鐵也迅速進行了道歉,而道歉原因,正是以妝容為由阻止乘客進入本身就于法無據。
近年來,隨著各城市地鐵管理日趨規范,很多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被明文禁止。比如禁止在地鐵飲食、禁止外放手機聲音等。但在給地鐵管理擴權的同時,也有必要提醒,對乘客行為的規范和管理要有明確的依據,而不能隨意增設各種限制措施,減損乘客的權利。
就此事來說,阻止穿吊帶的乘客進站,可能的確是小概率的事件,但從哥特妝風波到此次的插曲說明,哪怕是在有明文規定的前提下,地鐵的執法管理也時常越界。這種越界,當然不能用“基于好心”來一筆帶過。所以要重申的是,相對于公民的“法無禁止即可為”,地鐵執法管理要嚴格依據“法無授權即禁止”來。
(來源:光明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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